三河市17-06-02地块控规调整征求公众意见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河北省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廊坊市城市建设用地性质和容积率调整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现将三河市精神病医院用地性质调整事项予以公示,征求规划地段内利害关系人意见,内容如下:
1、地块17-06-02(规划为工业用地),其中约6.88亩(图示范围),拟调整为医疗卫生用地。
2、公示地点:(1)用地现场周边:(2)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网站;(3)三河市城乡规划展示馆。
3、公示时间:自2021年3月30日起,至4月20日止(15个工作日)。
4、意见反馈
(1)公众及周边业主应当在公示时间内,按照公示要求的方式,提交反馈意见。
所提意见或建议应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个人提交反馈意见应签署真实姓名、住址及联系方式,组织或单位提交反馈意见应加盖公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2)公示期间如有意见或建议需书面反馈,请直接将意见反馈到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截止日期为2021年4月20日如邮寄,以邮戳日期为准)
5、联系方式:单位:三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联系电话:0316-3157011,地址,三河市迎宾路36号
来源:三河市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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