廊坊最新部署
燕郊全城拉网式大排查开始
4月下旬左右,三河市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其中提到,要严把产业园内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关,对于未按企业防火设计、擅自改变“多合一”建筑消防结构的,要全面排查整改。要持续深入开展校园安全、建筑施工、特种设备、交通运输、城市罐装燃气、农村燃气、冻土、出租屋等重点领域专项排查。
按照廊坊市委市政府的最新部署,5月1日至8月30日开展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本次活动按照“网格化排查、清单化整治”要求,对全市行政区域内城乡所有既有建筑开展拉网式大排查,实现全覆盖、无死角,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各类房屋安全事故发生。
排查包括:
对既有公共建筑,特别是经营性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包含各类商业娱乐场所、文化体育旅游场所、交通运输场站、宾馆、酒店、民宿、餐馆、集贸市场、学校及教育培训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和社会福利机构、宗教活动场所、疫情隔离场所等;
建筑年代较长、建设标准较低、失修失养严重的危险房屋和老楼危楼等(尤其是上世纪80、90年代砖混结构),包含居民住宅、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房屋,以及城中村、乡村和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
被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建筑,包含擅自加层、增设夹层、开挖地下空间、分隔群租以及装修过程中改柱改梁改承重墙的房屋等;
擅自改变使用功能的建筑,包含利用原有建筑物改建改用为人员密集场所等;
无项目审批、无用地和规划许可、无资质设计、无资质施工、无施工许可、无竣工验收的建筑等建筑基本情况、安全隐患情况、项目规划审批情况内容进行重点排查整治。
具体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建立清单,强化隐患整改,加大对既有建筑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对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挂牌督办。
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在没有消除安全隐患前,要按照“一房一策”原则,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设置简易监测点,落实巡查监测人员开展定时定量监测,并做好监测记录。
对于认为鉴定为危险房屋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督促房屋安全责任人通过排危加固等适当技术措施进行安全隐患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对已无修缮价值需要停止使用或整体拆除的危险房屋,要采取措施迅速搬离住户并及时拆除;未拆除前,要设置危险房屋警示标志,设置警戒线,严防无关人员靠近,坚决杜绝因危险房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的事故。
对存在重大隐患风险的城镇危房,要切实进行隐患治理和安全监测,隐患加剧危及公共安全的,要及时拆除。
同时,对于影响公共安全的违法建设,各地各部门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严格落实整改措施。对擅自改变使用功能、违法改扩建以及擅自开挖地下空间等行为,予以坚决打击,依法严肃查处,做到严管重罚,确保整改到位;对于存在违法建设、改变功能用途等行为且拒不整改的反面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形成强大震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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